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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园小学文明班级评比办法

发布时间:2017-05-31 信息来源: 荔园小学(荔园教育集团)

  

荔园小学文明班级评比办法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 为了进一步创建良好班风、校风,经研究,学校将继续组织、完善“校文明班”评比活动,并以此为激励手段,抓好学生养成教育,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、纪律习惯、礼仪习惯、卫生习惯和劳动习惯。

 

二、评比条件

1.   班级全体成员具有优良的思想作风

  ① 尊敬国旗、国徽、会唱国歌;升国旗、奏国歌时肃立、行礼。

  ② 尊敬他人、尊敬师长,待人有礼貌,说话文明。

  ③ 爱校爱班,关心集体,爱护花草树木,爱护公共财物。

  ④ 生活俭朴,热爱劳动,珍惜劳动成果。

  ⑤ 团结同学、关心他人,有一个积极、踏实、肯干的班委会。

2.   班级全体成员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

  ① 遵守公共秩序,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安全,事故发生率为零。

  ② 遵守学校各项制度,按时作息,上学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逃学,放学按时回家。

  ③ 参加各类集会,注意队列,注意仪容,注意校服、红领巾的穿戴(含平时上学),做到快、静、齐,并学会鼓掌致谢。

  ④ 早操、眼保健操动作规范,课间休息不追逐打闹,不玩带有危险性的游戏。

3.   班级全体成员能保持整洁的学习环境

  ① 教室布置按学校规定进行,不胡乱张贴,桌椅排列整齐,地面清洁,定时打扫教室、包干区。

  ②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读写姿势正确,勤剪指甲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纸屑。

  ③ 保持校园内墙面洁净,不在桌面上乱刻划。

4.   班主任工作出色

  从学校工作安排,按时完成各项班主任工作。

  热爱班主任工作,重视教育理论的学习,工作有计划,有总结。

  热爱学生,相信学生,尊重学生,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。

  转化后进生的工作有成效,有记录。

  协调能力强,团结科任教师一起创建文明班。

  ⑥ 贯彻大教育观,充分利用家庭、社会力量教育学生。每学期对学生家访(或电访),有记录。

 

三、评比细则

    该评比条例共有六大项内容,包括行为规范(30分)、劳动卫生(20分)、写字教育(15分)、阅读教学(15分)、班产管理(10分)、教师意见(10分)。

(一)行为规范(30分)

1.   仪容仪表:

   正确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或队徽。不佩戴饰物。

   严格按学校要求穿着校服(周一穿礼服,周二——周五穿蓝色穿运动服,确保衣服整齐、干净。

2.   早操、集会:做到快、静、齐,(行进期间不交头接耳;步伐整齐,精神抖擞,动作规范,听从指挥。)

3.   考勤:上学不迟到(早上800,下午210以后到校者为迟到)、不早退、不逃学,放学按时回家。

4.   爱护公物:不损坏桌椅、玻璃。不在墙上、桌椅上乱涂乱画。爱护花草树木,节约用电用水。

5.   课间纪律、生活习惯:不打架、吵架、不讲粗话;课间不在校园、走廊、楼道追逐打闹,不大声叫喊;不做危险性游戏;上下楼梯靠右走,不冲撞拥挤;不欺负小同学;不带零食(包括饮料)到学校;不允许在校园内吃口香糖,乱扔垃圾;不到不安全的地方活动;不在校外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(如:敲诈勒索、偷东西等)。

6.   归程队:

   任课教师必须亲自带队,整顿纪律,清点人数(除值日生外),做到快、静、齐,送到学校大门口方可解散。

   安全起见,除有特殊情况外,学生中午必须在1215前,下午必须在1700以前离开学校。

(二)劳动卫生(20分)

1.   个人卫生

    注意形象,保持着装整洁、脸面洁净、不留长指甲,头发没异味、男生不留长发。

2.   环境卫生

    教室、包干区按要求早晚打扫,不残留垃圾,地面清洁。教室桌椅摆放整齐,放学后课桌内不留纸团等垃圾。教室墙壁保持整洁、不乱张贴。黑板、讲台保持洁净,平台小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电脑主机、插电板、实物展台周围不乱摆放物品。卫生工具清洗后摆放整齐。

3.   准确、认真、按时做好眼保健操。

(三)写字教育(15分)

1.   按时、安静、纪律好。

2.   态度认真,全员参与。

3.   教师下班有计划的指导。

4.   坐姿端正,握笔姿势正确。

5.   书写工整,效果好。

(四)阅读教学(15分)

1.   领诵员工作负责,班级有序。

2.   朗读正确流利。

3.   态度积极,感情处理较为恰当。

4.   在老师的指导下用好教材。

(五)班产管理(10分)

1.   节约用电:电灯、平台、风扇有专人管理,教室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。

2.   爱护公物:门窗定时开关;桌椅、玻璃、窗帘、墙壁等保持整洁、无破损。

 

以上五项评比,凡违规者每人次扣1分,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备查。

 

(六)教师意见(10分)

1.   校领导随堂检查时发现班级纪律混乱,早操(早读)、晨诵、中午广播及集会活动时班主任未按时到岗者,每次扣1分。(为确保学生安全,班主任如外出听课或办事时,务必事先告知级组长并安排好带班老师。)

2.   受到科任教师书面投诉的班级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110分。(如果是科任教师职责范围的工作,不扣分。)

3.   受到值日行政或值日教师的表扬或批评的班级,每次加或减0.2分。

4.   没有按时完成班主任工作的,一次扣1分,直到完成为止。

 

四、加分说明

1.   当学生参加区、市、省的学科竞赛、科技竞赛、体育比赛以及在各级报刊、杂志发表文章的加分参考下表:

    级  别 署学校名 未署学校名

    区  0.2 0.1

    市  0.3 0.15

    省  0.4 0.2

    国家级 1 0.5

 

注:

a)   发表文章为报道有关我校活动的在该级别加分基础上再加0.2分;

b)   在《晶报》、《深圳晚报》上发表造句(署学校名)的每次加0.1分;

c)   一周内同一班级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分。

 

2.   在好人好事等方面表现突出,个人受到表彰,当天到教导处做好记录,一经核实,加0.11分。(校内0.10.5分,校外0.51分。)

3.   各期板报、万花筒、卫生大检查、学校综合检查评比等按等级分别加13分。(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)

 

五、奖励办法:

    每周综合各班以上各项的总分,经公示确定无误后,各年级总分第一名的班级将被评为“周文明班级”,并授予流动红旗。每学年将综合各班获得校文明班级的情况,并以此为主要依据推荐参加区级文明班评比。

 

六、本条例有关项目如有变动,将由学校相关部门研讨后进行公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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